冷漠:都市人的精神商标(2)(1/3)

我懂得老太太的意思。她其实心有不忍,但自以为年纪大了,力有未逮,不能做什么。

而我是三十多岁的青年男子,于是她把自己的内疚转抛给我,心底希望我处理这个状况。

想得倒美。但我也是聪明,知道限制老太太的,其实并非年纪,而是她的都市格。她的年纪只是为冷漠提供了借。仗着某种借豁免了自己的内疚,却将之转嫁给没有借,这算是道德的行径么?要是地上躺的那个是她的亲,她会觉得自己年龄大吗?

内疚,我当然有一点,虽然不很多。那个也许受伤,也许生病,如不送去医院诊治,也许会成为异国的孤魂野鬼;即使做了鬼,恐怕也飞不回家乡,形单影只,本地鬼都不理他。

想到这里,不禁可怜起他来。

我其实是很有同心的,并非如表面上那样冷漠无。我不杀生,连蚊子、蚂蚁都不杀,热心响应各种捐款,争做各类模范。凡此种种,都显示我是个仁慈

独独对眼前这件事无动于衷,不发挥仁心。

为什么这样呢?难道我怕麻烦吗?倒也不是。如果是在偏僻之处,我确信自己是唯一看见的,大概会义不容辞救助他。

或者,在大庭广众之下,如果已有对他表示关切,需要我帮忙,我也必定不吝施予援手。

但是,在目前的况下,来往的群漠不关心,隔壁打网球的漠不关心,在我之前看见的无数也漠不关心,为何独独要我关心呢?如果我内疚,难道他们不内疚?

这么多当中,难道没有一个比我更仁慈、更热心,居然把这重大责任留给我这个平凡渺小的物?

我的确只是个平凡渺小的物,无须把整座公园的内疚一肩扛起。在摩肩接踵的都会里,我是个无名无姓的居民,面目不清的行,像一粒泡沫在汪洋里旋生旋灭。泡沫的起灭既无损于汪洋,自不必对汪洋负任何责任。

但那实在可怜,基于某种固有的同心,我应该有所行动。可是公园里的果真都像我这么冷漠无吗?

我相信不会。也许已经有问过他,他并不要紧;也许有叫了警察或救护车,只是还没来;也许,他真的是在睡觉,或休息,并不希望别打扰。我想了种种理由,安慰自己。

对了,警察。公园里不是常看见警察吗?

我可以去找警察。

于是,快步间杂着小跑步,在公园里四处寻找。即使在匆忙的行动中,我也不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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