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情人的眼睛(3/7)
辈子还做。
心打扮而不露凿痕,矜持而可以在一刹那间使
惊艳,上海
天生有这种细小处见心计的特质。
相书上说黑色是我的星座的幸运色,我穿着黑色高领紧身衫,一双跟儿高得吓的靴子,
发简单地绾成朝天髻,
一支象牙管,手上是天天送我的银链。这身打扮给我安全感,知道自己是美的。
外滩的nhun餐馆,这是以价格昂贵而饭菜并不可着称的一对澳洲姐妹开的餐馆,生意不错,在浦东工作的老外都结伴过江来此就餐,两米高的灯柱,雕花铁栏,餐厅布置得大而无当,但可能也符合马克他们那一民族的严谨、简洁的审美趣味。惟一迷
的是餐馆外那个大大的阳台,在那儿可以凭栏远眺浦江两边。
马克的记者朋友名叫吕安德,黑发黑眼,祖父一辈是从土耳其迁至德国的移民,一开始我们谈论足球和哲学,跟德国谈足球虽然有些自卑,但哲学方面我的国家丝毫不逊色,吕安德崇拜孔子、老子,前者鼓励他走遍全世界寻求亘古不变的
类真理,后者则在他痛苦寂寞的时候安慰他,有点像吗啡。
应吕安德的提议,我开始讲述一遍我以前的经历,包括那本引起奇怪反响的小说集,还有我对自己与父母一代的关系的理解,以及我的历任男友,讲到天天的时候我看了一眼马克,他正在切一片蔬菜汁炙羊腿,装作没听见。
我讲得很坦率,天天是我惟一的,上帝给我的礼物,尽管我一直预感到这是一份没有希望的
,可我不想也无力改变什么,到死也不会后悔的。说到死,我想我并不怕,我只害怕无聊地活着,所以我写作。我的英语不是特别好,个别词句需要马克翻译,马克一直都认真地帮着我。
马克一直装作只跟我是一般朋友,但他还是忍不住盯着我看,然后说一些笑话,比如他刚学中文的时候老把“皮包”说成“包皮”,有一天他准备请中国同事吃晚饭,走到半路上一摸袋,很尴尬地对同事说,“对不起,我的包皮没带在身上。”
我大笑起来,他三句不离本行,都是带色的笑话。他的手在桌子底下寻找我的腿,这是冒险的举动,我写过的小说里就有在桌子底下摸错的场面。但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的膝盖,弄得我发痒,我忍不住笑起来,吕安德看着我笑的样子说:“就这样笑吧,我来给你拍一些照片。”
我用中文问马克:“这样的采访是不是不太好,只是满足德国的一点好奇心,神秘的东方大国,年轻的反叛的
作家之类?”
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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